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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是習慣先用手寫文章,再po上部落格。

似乎是得了文字強迫症,每天不寫上幾十個字就會覺得心神不寧。

像豆漿配油條,燒烤配生啤酒,少了一樣都太可惜。   

我就搭文字遊戲吧。

 

不為什麼,只是喜歡手寫文字的自由自在、七情六慾、隨時隨地,

這樣迷人的事,怎好輕易放手?

隨著時代變遷,科技日新月異,恐怕許多人已經忘了當時收到手寫信的喜悅之情吧。

不同於電腦字體的一貫形式,每一個人的字跡就和指紋一樣,永遠獨一無二,

開心時寫的字和生氣時寫的絕對不同,

緊張時字體顫抖,成了焦急的傾訴與不安;難過時信紙上的淚痕,留下抹不去的思念和哀愁。

電腦的新明細體、標楷體、少女體......都不能讓你確切感受,此時此刻我有多想你,

也無法嗅到經過手掌碰觸,熟悉的白玫瑰護手霜的香味......

 

動手寫一封信給他吧。

請別忽略了文字的驚人魔法,絕對比哈利波特手中的魔杖威力強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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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mourtourjour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0) 人氣()